Wednesday, May 5, 2010

香港的小費哲學

前幾天發現了一個跟我一樣是台灣的外籍新娘嫁去香港的blog

她裡面有一段話給我特別的有感觸


"在香港餐廳埋單的時候,他們都會把找回來的零錢打散,譬如如果要找十元的零錢,他找回來的不會是一個十元硬幣,而會是1+2+2+5的形式,原因是要大家手下留情,留點小費,所以如果我跟我老公出去用餐,付錢的人就會是我,因為我老公覺得一個大男人拿什麼一塊兩塊的好像太小氣了點,他覺得小氣,我才不覺得小氣呢,我可是一塊錢也不會留下的,甚至有時候找回來的港幣一毫子(台幣才0.4元)我都會整個用手掌全部掃下來,因為,找回來的錢本來就是我的呀,剛剛結帳的時候已經加了10%的服務費了,而且服務也沒特別好,老娘當然連一毫子都要拿走啦~ "


就是這樣

真是搞不懂 就明明已經加了服務費 幹嘛還要給小費阿

真不知道香港政府跟商人是不是狼狽為奸

香港的零錢算蠻大的 但死都不改成鈔票

那不就是欺負/占香港男人的便宜嘛!!

像我家那隻老B 不喜歡身上有零錢

(說太重歐~)

所以找錢回來都不會拿

那時為了表現我溫柔的台灣女子形象 

我當然不會說話啦

但是

每次這樣出去

錢一下就花光了

我的媽阿

花的比在美國還多

比例更是不對

有時更超15%

想一想 香港的店真是。。。。。。。

話說老虎伍茲可都是不給小費的呢!

因為他說服務行業本來就是要服務的阿!

連劉德華都說"今時今日的服務態度是不行的"

No comments:

Post a Comment